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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1-09 】

本专业培养面向广东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能在行政、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和公用事业企业尤其是医药企事业单位或组织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博爱情怀、创新精神;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具有公共政策或公共事务规划、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实践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专业核心课:公共政策学、公共伦理学、行政管理学、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等。

本专业普通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最短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符合《广东药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