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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6年度省医学科研基金结题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03 】

各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2016年广东省卫生厅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要求, 请各部门督促所辖项目的结题情况,尽快通知项目负责人完成验收结题,对逾期未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系统将统一进行“终止结题”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3年度及以前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尚未申请结题的项目

(二)2014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

二、验收结题程序

(一)建立账号

所有项目要进入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kyjj.gdwskj.cn/)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直接用申报人账号登录系统。如没有账号的项目负责人,可发邮件到指定邮箱(xmzkjc@126.com)申请账号,申请填写内容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邮箱,所在二级单位,联系电话等,我处将统一申请后将账号密码通过邮件回复。请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并及时完善个人信息。

(二)填写资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验收书,并按照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除验收意见表外的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保存后生成PDF文档。(注:2010-2014年立项项目,简要信息已导入系统,“合同指标内容”中的其他未导入信息参照申请书内容进行填写)

(三)打印及整理材料

项目负责人打印PDF文档,连同验收所需的佐证材料(包括至少一篇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性论文的复印件或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清样,不含综述;项目负责人在出版专著中所写章节的复印件;项目已通过成果鉴定、获得专利或科技奖励,负责人排名在前三位的证书复印件等),一式五份经二级单位提交至科技处。由科技处按要求组织专家组通过书面材料审查方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项目验收结题意见,并将验收意见表(原件)反馈二级单位。

(四)扫描上传

通过审核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填写专家验收意见及扫描上传验收意见表(或评估意见表)后,保存并提交至科技处审核。如审核不符合要求,填写具体意见后逐级退回修改。(五)终版纸质材料审核和办理

经卫计委审核同意后,系统重新生成PDF文档。项目负责人下载验收材料PDF文档,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左面双针装订或无线胶装,打印并经二级单位盖章后,一式四份(原件)报送科技处。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验收结题申请(2016年4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请)。

(二)第一次纸质递交:一式五份交给所在二级部门,各部门必须将本单位的所有材料汇总,于2016年4月12日前上交至科技处,由科技处按要求组织专家组通过书面材料审查方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项目验收结题意见。

(三)终版纸质递交: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系统重新生成PDF文档,打印并经二级单位盖章后,于2016年5月30日前一式四份(原件)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肖明珠 39352065

科技处

2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