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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16 】

各有关单位: 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现组织开展省级应用型科技研发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总体要求、申报条件、申报办法、申报指南等事项

严格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具体参看科技厅网站链接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471486975423937229092252295533.html

二、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程序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种,资金扶持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重大项目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的项目扶持资金另行确定。

重点项目财政扶持资金可根据项目投入规模和项目性质,分为300万元、500万元两档。

本专项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5项。由于是限项项目,所有项目需经先科技处筛选。申报程序 如下:

1.申报。首先是申报者根据指南要求和条件,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二级单位考核申请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由二级单位向学校推荐,最后学校根据推荐情况,酌情筛选优秀者向科技厅推荐。即:申报者→二级单位→学校科技处→科技厅。

2、 二级单位推荐截止时间11月18日上午11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mzkjc@126.com信箱,发送主题请标明:二级单位名称+科技厅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恕不接受个人发送,由于涉及到项目筛选,逾期未交作弃权处理。

3、 申报者获得申报资格后由我处通知,接通知后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建立帐号密码(请向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索要,已有账号密码不用申请)。项目申报人(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专项及编号,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二级单位,并通知二级单位审核提交;待生成申报书正式稿后,项目申报人打印正式稿签名并盖章后,将全套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单位。

三、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至2015年12月1日下午4点前截止,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因临近申报截止日提交、网络压力过大而导致提交不成功的,责任自负。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再提交项目。

纸质材料(1式2份,含原件1份)送交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4日下午4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肖明珠 39352065

科技处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