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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9-26 】
各有关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急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108号)文件精神,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
一、 申报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不超过5人。
二、申报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协作精神好。
3、已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或纳入学校学科(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并获得学校的重点支持。
4、 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5、近五年来系统讲授过本学科1门主干课程或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6、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重点学科建设。
7、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系列论文3篇以上,或从事科技开发、产学研合作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优先推荐。
三、有关要求
1、组织申报。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一式四份,附件1)及附件材料一份,由所在单位整理审核后,于9月30日中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师培科,逾期不候。学校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推荐。推荐的人选须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培养对象。学校给予的经费支持,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不低于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5万元。
3、联系人:人事处师培科李慧敏
联系电话:020-39352072
Email:spk2072@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人登陆spk02039352072@163.com的邮箱,密码为39352072,下载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
人事处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