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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2013-2014学年实验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1-25 】

为了更好地掌握我校实验教学的开课情况,了解各个环节的进展,促进实验教学的规范管理,学校教务处于2014年10月16日-17日,组织校内专家11人、工作人员4人,分成3组对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和中山校区的13个二级学院开展了2013-2014学年实验教学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查阅2013-2014学年实验教学归档材料以及现场实验教学情况。专家组对各二级学院按照“实验教学抽查评价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检查,包括《实验课程统计表》、《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开出率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比例统计表》、《实验小结》、《实验报告》、《实验教学工作总结》等档案材料,同时,专家组还现场抽查了实验课的教学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各二级学院对实验教学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注重教学质量,并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有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相比去年有大的改进。各种档案材料较为齐全,如药科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的实验教学档案材料齐备、归档整洁,一目了然。绝大部分实验带教老师能按照规范做好实验报告批改、实验档案建设等各项工作。从现场抽查实验课教学情况来看,带教老师认真负责、课堂秩序较好。但在实验教学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实验教学档案建设问题

1、从总结报告的内容来看,二级学院总结比较全面、客观,但少部分教研室或系的总结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填写内容与要求总结的内容不一致,甚至不相关。如教学工作情况中缺少教研室实验开设情况,“实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对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均为空白,对实验项目变更没有论证意见等。

2、各教研室都提供了实验小结,但存在问题比较多。主要体现在:①实验类型,界限不清,如一些教研室把大部分实验填为“演示性”,很多实验具有明显的“综合性”,但却填的是“验证性”,这也直接导致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例达不到80%的要求;②讨论时间,有的写的是“日期”,有的写的是“几个小时”,有课程所有实验小结的讨论时间(日期)都是相同的;③实验目的要求,部分教研室全部填写为“掌握”,没有和实验大纲相匹配;④实验情况总结,一些教研室没有按照掌握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要求填写;⑤教研室主任签名,少数教研室没有签名,填表日期和讨论时间关系混乱,有的填写是一样的,一些差几天。

3、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大多数教研室都提供了部分实验报告,一些教研室做的比较好,有实验考核评价标准,有评阅;但少部分教师批改实验报告不够详尽,有的没有评分,有的扣了分但并未指出学生的错误所在,有的缺少批改日期或签名,有的实验报告没有批改,只简单的写上“阅”,甚至有的完全没有批改痕迹。

4、部分实验课程考核方案比较简单,评分不够细化;部分课程实验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但并没有按照规定制定实验考核方案。(药剂学课程实验考核方案比较好。)

5、个别二级学院现场提供的档案材料不齐全。

(二)实验课教学问题

1、个别二级教学单位对实验教学自查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按照学校规定对实验教学开展自查工作。

2、部分教研室或系对实验课的预试实验不够重视,有的做了预试但没有及时记录,有的没有做预试实验。(药科学院的分析化学课程预实验记录格式统一、规范、整洁,值得推广。)

3、有些课程的动物实验,由于学生在进行专业课实验内容前对动物的内部解剖结构不熟悉,影响了实验的进程和质量,如对小鼠的肠道、子宫、阑尾等位能迅速准确辨认。

4、少数实验室比较脏、乱,学生扔的垃圾随意摆放的实验室入口处。

(三)实验教学场地及实验设备问题

1、部分二级教学单位仪器设备老化,性能不太稳定;有实验室反映,招标的仪器实验试剂与药品质量较差,有机溶剂的存放与废溶剂的回收存在安全隐患。

2、个别实验室内缺少实验室管理规定或者摆放位置不够显眼的情况。

三、建议

1、建议各二级学院对教研室或系实验教学档案的规范管理进行相关的培训。一些新成立二级学院和新进的教师可向做得好的二级学院学习交流。

2、通过各二级学院上交的资料计算出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所占比例还达不到80%的要求。为此,请各二级学院组织院内的资深教师对所开实验的类型进行论证。如一些老师把相当多的 实验归为“演示性”完全是没有集体讨论,属于个人理解偏差的问题,其理由是老师在实验前给学生进行了示范操作。

总之,各二级学院和教研室对实验教学以及实验教学检查都非常重视,实验开出率都达到了100%,相关的教学档案比较齐全。从形式上来讲,都做得很好,但从内涵来说,还需要加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的建议,专家组已向各二级学院做了具体的现场反馈,请各二级学院积极整改,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的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实验教学工作,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教务处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