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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广东药科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1-09 】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学质量评估对课堂教学质量提高的促进作用,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广药大教〔2018〕23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全校任课教师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评价采用督导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70%)两种方式,评价结果为5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本次全校参评教师有效评价1801人次,其中优秀1498人,比例为83.18%;良好302人,比例为16.77%。

现将本次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全校教师能继续以严谨的教学态度、丰富的教学手段以及良好的课堂组织能力开展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各学院应做好督导及学生的评价组织工作,确保任课教师都能得到有效的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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