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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区政策保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9-10 】
学校专门出台了《广东药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见附件),用于支持和保证获得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的项目管理,严抓质量工程。
第一,师资配备方面,学校根据我院的需要,积极配合并协助我院招聘了许多优秀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了具有医药企业生产经验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年轻的高职称人员等,并对引进人员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过渡房等,解决老师的科研经费和后顾之忧的问题,老师得以安心于教学和科研,教师队伍日益壮大并且稳定。
第二,教学科研经费方面,对引进的教授和优秀人才,学校给与了大力支持,提供充分的实验场所、经费和实验设备,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教改、科研课题和项目,保证了科研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学校还根据我院药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在有特色、有潜力的教学科研项目在经费上给予了配套和较大的倾斜。
第三,在招生方面,我院学生的生源质量很好,全国20多个省份(区)都有生源,选考科目、体检条件等都经过严格论证。
第四,教师培养方面,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青年教师在老教师的指导下,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上得到锻炼并逐渐步入正轨;每学年有计划地开展青年教师竞赛活动,使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并促进老师们在教学上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讲课艺术等;有目的地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选派教师参加国内外的进修学习及学术活动,规定晋升中级与副高职称前必须担任兼职班主任和巡查毕业生实习点,促进了教学相长,增进师生理解。通过不断的实践,老师在各方面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并与学生拉近了距离,融入教学和科研工作从而有助于提升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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