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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24 】

2016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开始申报,共包括七个专项,其中科学研究专项、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为限项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所有专项全部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 进行网上申报。限项项目申报者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建立帐号密码。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科技与金融结合、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科普专项“科普基地建设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三)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对申报单位的作信用评价记录。

(四)限项要求及联系人

1、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专项:

专题一重点实验室,我校限申报1项,请欲申报新建重点实验室的部门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拟建重点实验室简介(包括名称、负责人、建设内容,约500字)并盖部门公章后报科技处,以便学校遴选择优组织申报,逾期视为放弃。

专题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我校不适申报。

联系人:辛年香 电话:2553

2、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科学研究专项:

珠江新星学校限20项,科学研究专项学校限10项。各二级单位择优并根据在职人数限报,两个专项分别计算限项名额,按<50人限报1项,51-100人限报2项,> 100人限报3项。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8日前将本部门申报书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gykejichu@163.com。因科学研究专项学院限2项,请欲申报的老师务必在4月4日0:00前发送电子版评审书至院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报需要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的或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提供合作协议的,请在获得申报资格后尽快办理学校盖章手续,以免影响网上上传。

二、申报时间

(一) 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5年4月6日开通,本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5时。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避免集中在申报截止日临近前提交。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请二级学院提交至学校。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及早提交。

(二)4月28日中午12点前,请各二级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若专项指南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的材料准备)。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并将上报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gykejichu@163.com。

科技处

2015年3月23日

附件:2016广州科技计划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