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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广东省科技厅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09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215号),详情请见附件1。请相关部门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老师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申报帐号请从二级学院秘书处获得,曾在该系统申报过项目的负责人可继续使用原帐号。

二、根据申报指南,选择适合的专题填报申请书。各专题业务咨询联系人分别是:

(1)专题二十三至专题二十五

联系人:辛年香、杨全,电话:2553、2353

(2)专题一至专题二十二,专题二十六至专题三十五

联系人:卫世杰、杨全,电话:2065、2353

其中:软科学研究领域(专题二十八至专题三十一)限项申报,文科类二级单位限项申报2项,理科类二级单位限项申报1项,并于3月1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

三、请认真阅读省科技厅《通知》和《申报指南》,严格根据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如有要求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或合作协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请自行办好盖章签字手续,以免延误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人需提供《2015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函》(附件2),与其他材料合并装订,附在最后一页。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时间

(一)3月18日上午12点前,各单位请将本部门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gykejichu@163.com,逾期未提交的单位视为放弃。

(二)4月2日下午5点前,各申报单位(即学院等二级单位)提醒申报人及时完成网上提交,并审核提交至学校。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及早提交。

(三)4月10日中午12点前,请各二级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与附件材料、承诺函合并装订)一式2份(具体份数为指南要求提交的份数加一份)送至学校科技处,及最终上报的《2015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清单》(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并发送申报清单电子版至gykejichu@163.com。

科技处

2015年3月4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申报通知及指南.doc

附件2:2015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函.doc

附件3:2015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清单.docx

附件4: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审批申报书.doc

2015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