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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31 】

各有关部门、附属医院:

接广东省卫生厅通知,2015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积极组织本部门老师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由于本基金项目是限额申报,因此凡是获得过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基金项目的老师不允许申报本次项目,有在研未结题的厅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按照《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面上基金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人员,青年基金负责人必须是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

二、申报内容

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和计生工作(不含中医)中的重点科技问题,所有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为2015 年7月1日。凡是中医、中药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申报书,我处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报送。

三、组织方式

1. 二级学院限额推荐 本次申报学校仍旧采取二级单位终审评审方法,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见附表)组织评审,获得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由科技处统一发放登录账号。此项工作应于2015年1月20日前结束。

2. 网上申报、审核及推荐 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http://kyjj.gdwskj.cn),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网上申报和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下午5 时,逾期责任自负。

3. 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人:(1)申报书: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原件、复印件),用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2)查新材料:查新检索委托单(一式1份,注意签名和盖章)以及查新评审费的发票或银行划账复印件。

项目查新由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每个项目需交委托查新评审费 350元。请在确认学校同意推荐后,直接向该中心交款或汇入该中心账户,请勿从邮局汇款。务必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单位。汇款发票在全部项目受理完成后统一寄回学校。(户名: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大德路支行,账号:3602003809001151527)

二级单位:提交《2015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一式1份,由二级单位汇总填写并盖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kejichu01@126.com。

4. 纸质材料上交时间

各部门请于2015年2月3日上午11:00以前,统一将本部门《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查新材料和《2015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纸质件递交至宝岗校区5号楼2层校区办公室,我处不受理个人报送。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书填写应注意

(1) 经费预算不超过1万元,且须合理分配(管理费为5%)。

(2)申请科研基金凡需使用实验动物的,应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请需要合格证的老师提前联系实验动物中心39352152)。

(3) 单位意见由二级部门负责填写,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4) 主管部门意见请填写“同意申报”和日期,由科技处盖章。

2. 其他事项

具体申报要求请登录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广东省卫生科教网查看通知和相关下载。(http://kj.medste.gd.cn/sciedu/ArticleShow.asp?ArticleID=260394)

附表:省卫生厅项目申报二级单位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分配名额(N2015)

单位名称

分配名额(N2015)

药科学院

3

健康学院

1

中药学院

2

中心实验室及动物中心

1

生科院

2

化工学院

2

基础学院

4

中药开发所

1

公卫学院

2

中医药研究院

1

商学院

1

血管生物所

1

经济学院

1

图书馆

1

信工学院

1

门诊部

1

护理学院

2

附属第一医院(含临床医学院)

9

食品学院

1

附属第二医院(新海医院)

3

合计

40

附表说明:

1.分配名额计算公式:N2015=(1或1.5)+P-D

其中:N2015为各单位2015年度可申报的自由申请项目的项数;(1或1.5)为基数,二级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为1,在100人以上的为1.5;P为本单位近3年立项项目数的平均数;D为本单位未结题的项数。

注:未结题项目或延期项目数将影响本单位的申报名额,故请各二级部门认真组织已下达项目的执行。

2.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以及行政教辅部门老师回归到各二级单位申报。

3.各二级单位之间不能擅自互相占用或转让名额,如确定本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申报的,请务必于2015年1月9日前电话告知科技处。

联系人:卫世杰 39352065

申若茜 39352064

科技处

2014-12-30

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查新检索咨询委托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