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函〔 2025〕15号)(附件1),现对此项目组织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研究内容
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
二、申报要求
我校限额申报,承担单位申报名额分配见附表。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不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者须经2位高级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2.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有在研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允许申报;承担过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2项的人员不允许申报;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终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4.在职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 承担单位限额推荐
本次申报采取承担单位遴选推荐方式。各承担单位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见附表)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5月13日前提交《2026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承担单位+202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ykjc2065@163.com。逾期未收到承担单位的相关表格,视为放弃申报。
(二) 网上申报、审核及推荐
1. 账号开设。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使用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zyky.gdmde.net/),实行网上申报。学校科学技术部审核推荐名单,确认申报资格后,项目申报人方可在线填报申报书。没有系统账号的,请在承担单位汇总表(附件2)表1中填写开设账号相关信息,由学校科学技术部统一在管理系统开设账号。
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要求项目参与人也均有系统账号,参与人需要开设账号的,请在承担单位汇总表(附件2)表2中填写开设账号相关信息(已有账号的人员请不要重复填写),由学校科学技术部统一在管理系统开设账号。
2. 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http://zyky.gdmde.net/),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除附属第一医院均无需承担单位审核。网上申报提交和承担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三)纸质材料盖章、回传系统
1. 申报材料经承担单位、学校科学技术部网上审核后,项目申报人下载带水印码的申报书PDF文档,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一式2份),签字。原件简单装订(原件指的是:上传系统的附件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另一份不用装订,长尾夹夹好。《形式审查表》(见附件3)自查、打勾与申报书纸质版提交至承担单位。
2. 承担单位收齐本单位的申报书(一式两份)、《形式审查表》(一式一份),审核,自行OA申请盖学校公章。盖章后的材料,装订版统一提交至学校科学技术部408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非装订版申报书、盖章的形式审查表发放回项目申报人。
3. 项目申报人把盖章的申报书、形式审查表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纸质版及扫描件与系统填报内容文件须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文件的项目将不纳入评审和立项。申报材料盖章件扫描版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项目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申请经费按照1万元作预算,且须合理分配(管理费为5%),可以安排其他渠道经费,其他渠道经费不用设置管理费。项目申报人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二)本次申报工作单位盖章由承担单位承担。申报书中“承担单位意见栏”、“推荐单位意见栏”,均由承担单位申请OA盖章,均盖学校公章和学校法人章。
(三)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需要使用实验动物,应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附件4)(请需要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的老师提前联系实验动物中心张老师或曾老师,39352152)。
(四)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管理的通知》(粤卫函〔2018〕1819号)及有关规定,对于涉及人的研究的临床研究,需开展伦理审查工作,进行伦理委员会及临床研究项目的备案。伦理审查材料须报送原件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管理系统。未经伦理审查同意的项目,不纳入立项评审。
(请注意,所有项目“涉人”和“非涉人”资料是二选一)
1. 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伦理审查报告。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方为有效。涉及人的试验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的,由附一院项目合作人联系学校附一院出具伦理审查;涉及人的试验在合作单位方进行的,则由合作单位出具伦理审查。
2. 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需填写《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说明》(附件5),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填写,申请OA盖章。
(五)有外单位合作的申报者,请自行提前准备好合作协议,《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附件6)。签订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附一院在申报系统里是独立法人单位,大学本部老师作为申报者与附一院合作申报本项目需要签订合作协议。
(六)申报书一经提交,原则上不予退回,确定需要退回修改,请与承担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联系,由承担单位科研秘书通过QQ或企业微信向学校科学技术部联系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确要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原则上只允许退回1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详情点击链接:https://keji.gdpu.edu.cn/info/1036/43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