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金实施办法》(广药大〔2021〕54号)规定,现对我院2024年度新生专项资助金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新生资助金评选范围及条件可登录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处网页查询。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的学习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医药商学院评审工作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序号 |
年级 |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1 |
202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420707236 |
刘坊琪 |
2 |
2024 |
电子商务 |
2420704114 |
黄启航 |
3 |
2024 |
药事管理 |
2420710123 |
李润嘉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公示受理部门:医药商学院评审工作组
地址:中山市五桂山街道长命水大道9号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教学楼6-104
邮编:510006
邮箱:4555934@qq.com
受理电话:0760-88207177
医药商学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