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和广东省《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效率,更好适应建设高水平药科大学的需要,学校将对科级管理机构及岗位设置进行优化调整。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教辅单位、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二、报送内容:请填报科级机构、岗位职责的优化调整建议各科室或岗位的实际人数和计划人数等信息,详见附件“科级机构及岗位设置优化情况表”。
三、报送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科级机构和岗位设置优化调整进行充分论证,经过本单位会议讨论后填报信息。
各单位对科级管理机构和内设岗位职责范围进行梳理、整合和优化,厘清职责范围,消除因职责划分不明确而导致的管理和服务中脱节、交叉和缺位等现象。各科级机构须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在职能上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性。相同或相近的职责应由一个科级机构承担;具有临时性、阶段性等非日常工作特征的职能,不能设置独立的科级机构。岗位职责工作明确具体,不能因人设岗。
请各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rsc2071@163.com,纸版加盖公章交换送至人事处(行政北楼412室)。
联系人:崔占龙、王毅;联系电话:;39352070、39352071
附件:科级机构及岗位设置优化情况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