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广东药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拥有广州(大学城、赤岗、宝岗)、中山和云浮三校区五校园,占地近5300亩。建校60年来,学校秉承“药学中西、医道济世”校训,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药科大学。
现建有19个学院(部)、2家直属附属三甲医院,有全日制各类在校生2.1万。学科优势特色突出,临床医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药学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中居全国并列第21位、省内并列第2位,现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有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拥有一支以双聘院士、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南粤百杰培养工程人才、珠江学者等为代表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共有教职工1614人,其中专任教师1142人,博士、硕士生导师297人,具有硕、博学位人员占81.08%,高级职称人员占45.3%。
开办本科专业44个,含国家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有国家级、省级精品开放课程24门。学生创新创业特色突出,建有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示范区、国家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等,创行团队获2017年创行世界杯中国站总冠军,成为首获该冠军的医药类高校。建校以来共培养了9万多名高素质毕业生,在省内600多家医药企业中,由校友创办或担任高管的超过1/3。
学校科技创新实力雄厚。建有科技部健康产业孵化基地、教育部“糖脂代谢病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平台43个,形成了完备的“三大药”及医药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糖脂代谢病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闻名海内外。近5年共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1项,包括以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项、何梁何利奖1项、国家专利优秀奖2项、吴阶平医药创新奖1项、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等。参与研发81个新药产品与技术,产生效益近千亿元。
学校先后与美、法、俄、港澳台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科研、办学等实质性合作交流关系。近年承办第五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主办5届岭南代谢病国际论坛、整合药学高峰论坛等,牵头成立粤港澳医药产业协同创新联盟、中国整合药学联盟,学术及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
为满足建设高水平药科大学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诚邀各领域优秀人才共创未来!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18-2019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面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待遇
所录的博士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及“ 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高层次人才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对应待遇。
1、高层次人才
2.常驻云浮校区博士
除基本薪酬外,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10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聘期内每月发放人才补贴2000元。
三、报名
(一)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应聘信息表》(附件2),连同本人简历(含照片)发送到各学院招聘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单位+毕业专业”。
(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应聘邮件可同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2071@163.com,以备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面试
面试内容、时间(11月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遵循《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体检、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 《广东药科大学2018-2019招聘计划表》
附件2 《广东药科大学应聘信息表》/Uploads/Editor/2018-10-11/5bbef829c7785.xlsx
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