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其他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其他通知 -> 正文

关于执行2018下半年我校 “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5

    2018 下 半 年 “ 海 外 名 师 项 目 ” 申 报 工 作 已 经 结 束 。 经 单 位 推 荐 和专家评审等环节, 现拟聘请中医药研究院 Subrata Chakrabarti 等 专家项目(详见附件 1 ) ,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 获 准 执 行 的 项 目 请 根 据 相 应 执 行 批 次 调 整 专 家 来 粤 时 间 , 保 证专家来校行程安排在五天左右。
    2 、 获准执行的项目将获得资助, 用于支付专家来粤的国际旅费、 专家工薪及食宿交通费用。
    3 、 经 费 使 用 单 位 应 加 强 经 费 管 理 , 各 项 支 出 严 格 控 制 在 批 准 项 目 的 使 用 范 围 以 内 ,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及 学 校 的 财 务 规 章 制 度 。 ( 详 见 附 件 2 )
    4 、 项 目 执 行 完 成 后 , 项 目 单 位 须 及 时 向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处 报 送 项目执行情况。 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海外名师项目执行情况表, 并附上 相关证明资料 (包括聘请的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 海外主要任职证明、 发票复印件等) 。项目保质完成后方能完成相关费用的核销手续。
联系人:欧阳老师 兰老师 电话: 3935208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 1 : 2018 下半年广东药科大学 “海外名师项目” (执行 项目汇总表)
附件 2 :广东药科大学海外名师项目资助资金使用说明